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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的為了規範通信短信息服務行為,維護短信息用戶的合法權益。
  隨著年底來臨,不少消費者通過各種渠道反映,商業推廣、發票銷售、詐騙短信等垃圾信息有增多趨勢,讓人不勝其擾。
  針對這一現象,工信部此次所起草的意見稿,對於垃圾信息的治理有了更細緻的規定,包括7章共39條。
  意見稿對一些常見的信息滋擾消費行為有了明確限制。比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採用人工收集、在線自動收集、數字任意組合等手段獲得的他人的電話號碼用於出售、共享和交換,或者向通過上述方式獲得的電話號碼發送短信息;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短信息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發現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停止為其提供相關的電信資源。
  意見稿還為消費者如何應對垃圾信息提出了應對辦法。例如:規定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公佈有效的聯繫方式,接受與短信息服務有關的投訴;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國互聯網協會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以下簡稱舉報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務舉報;用戶認為其受到商業性短信息侵擾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投訴或者向舉報受理中心舉報。
  而且規定舉報受理中心受理用戶舉報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轉送短信息服務提供者處理;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國家有關部門處理;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收到用戶投訴或者舉報受理中心轉辦的舉報,經核實後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手段,併在1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用戶或舉報受理中心反饋處置結果。
  處罰措施成為意見稿的一個亮點。比如,違反相關規定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
  垃圾信息近年來已經成為影響消費者通信服務質量的一大“公害”。
  來自奇虎360公司的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360手機衛士共為全國用戶攔截各類垃圾短信385.6億條,用戶舉報各類垃圾短信1.20億條,其中,二季度攔截各類垃圾短信17.8億條,平均每天攔截垃圾短信1.94億條。二季度用戶舉報各類垃圾短信5824萬條,平均每天舉報垃圾短信64萬條。其中垃圾短信中廣告推銷類短信占比高達77.6%。而在所有廣告短信中,普通的群發廣告推銷類短信占到49.1%,地產廣告占到14.6%,商家促銷占到13.8%,金融占9.3%。進入今年三季度,一些涉嫌詐騙的短信更是有了大幅提升,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生活質量,甚至導致不少消費者上當受騙。
  也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作為主管部門工信部出台了該意見稿。
  但有業內人士對於意見稿的出台和落實並不樂觀,他們認為,意見稿的一些細節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比如規定說“商家發廣告短信要先徵得用戶同意”,如何征求意見本身就是難題。另外如何界定短信的性質也比較難,什麼信息算是商業短信?這需要更加細緻的規定。更為重要的是,有關監管的規定非常乏力。雖然意見稿規定:“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將短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的行為記入社會信用檔案並予以公佈。必要時,電信管理機構可以對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但是如果對方採取各種手段不配合,意見稿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
  (原標題:消除垃圾短信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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